内江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家庭法治观念,营造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快乐成长,我院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副院长郭虎同志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背景、意义、内容、范围和社会责任等角度,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意义和重点内容,使与会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
最后,院长董洪峰同志强调,全院上下要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打击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法律赋予医务人员的职责,每位医务人员必须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有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9种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备案。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拒诊或推诿患者,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遇到相关事件发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此次培训学习,通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过程和选取与卫生健康工作相关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相关案例及其适用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讲解,引导参训人员认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